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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你看!桐心检察室是如何办案的?
时间:2020-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桐梓检察院桐心检察室的员额检察官江鹊和王国燕在我院宣告庭通过手机视频对小龙进行了一次特殊的隔空宣告。到底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原来,2019年小龙因犯盗窃罪被桐梓县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受理该案件后,检察官分析认为,小龙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犯罪前科,案发后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综合社会调查和再犯风险评估,检察官对小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立了6个月的考察期。 

考察期内检察官对小龙进行了跟踪帮教,2020年1月,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为了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对小龙进行跟踪帮教。2月,小龙的考察期满,检察官便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家长、老师和辖区民警联系,了解到小龙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内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并按照我院的要求按时报告自己的生活情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考察期内在校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我院依法对小龙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维护当事人、检察干警的安全和健康,根据高检院防疫期间办理案件的意见。日前,桐心检察室的检察官便在我院宣告庭,将小龙、小龙的爸爸、老师、辩护人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拉入了“小龙不起诉宣布微信群,通过群视频的方式对小龙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同时侦查人员、辩护人、老师、小龙的爸爸、检察官分别通过视频对小龙进行了教育。最后,小龙承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努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