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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理在思辨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认罪认罚精准化量刑”桐检争鸣正在进行时
时间:2020-06-17  作者:  新闻来源:研究室 【字号: | |

法官:

认罪认罚现在大多数的情况是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适用,在侦查阶段并未适用,判决后被告人和家属对刑事判决不理解,上诉率较高,而且认罪认罚案件精准化量刑要求检察官对事实证据以及量刑情节进行更加细致严谨的审查,并要关注民事赔偿部分。 

公安:

 

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们确实要加强学习和适用,我们侦查机关还是要转变传统的办案思维,加大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适用。 


司法局

我们司法系统有大数据应用,量刑可以进行数字化测算,对于适用认罪认罚判处缓刑的情况,我们全力协助兄弟单位开展社会调查。
 
 

律师:


 

律师在现在的认罪认罚案件中参与度不是很高,因为时间仓促律师基本没有阅卷和会见当事人,导致对案情不够了解,只起到一个见证作用。还有对认罪认罚案件精准化量刑,压缩了律师的辩护空间。 


检察官:

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就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这也是认罪认罚制度的价值所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各抒己见,让法理在思辨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6月12日,本院第一检察部发起并组织召开了“认罪认罚案件精准化量刑”主题检察沙龙,本次沙龙邀请了桐梓县公安局、桐梓县法院、桐梓县司法局、桐梓县贵遵、名城律师事务所等司法领域的代表参加,大家围绕主题做出了精彩的发言和热烈的讨论。
 


 

 


 

首先,分管本院刑事检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徐臣就本院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一检察部李涛主任也进一步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价值和适用意义。对检察机关而言,认罪认罚不是权力,而是责任,检察机关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充分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意义,而不是简单的签署具结书,我们对认罪认罚精准化量刑,就是对我们自己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多向法官取经,学习怎样精准量刑,也要和司法局打好配合,做好适用缓刑的社会调查工作,同样,我们也要思考怎样进一步提高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参与度。 


 

 

 

抛砖引玉后,沙龙进入讨论环节,没有了以往开会的繁复和琐碎,参会的代表围绕主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和精准化量刑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没有法庭辩论的“剑拔弩张”,没有程序化的“口水话”发言,一场满满干货的检察沙龙在不断的思想碰撞中发出亮眼火花,精彩的发言在会场掌声不断,对法理的辨析,从来没有优劣之分,只有不同观点的交流和促进。 


 

 


 

最后,党组成员徐臣提出认罪认罚精准化量刑“要围绕职能与作用,围绕传统与创新、围绕学习与提高、围绕认识与完善、围绕换位与理解、围绕采纳与改进”六个方面去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是全体法律人共同的职责,我们同一个法律共同体,只有我们正确理解和适用认罪认罚,才能真正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与本次沙龙的代表,都对本次沙龙提出了高度评价,这样的头脑风暴,桐梓县检察院还将定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