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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9部门会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桐梓微检院 【字号: | |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此举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9月1日,我院召集县纪委县监委、县教育局、县局、县民政局、县司、县卫健康局、团县、县妇联召开联席会,对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工作进行磋商。讨论,单位达成一意见,联合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各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职责、强制报告的情形。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主管行业、领域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察机关应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定期召集各部门会商,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该实施方案的下发,能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