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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检察院聘请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时间:2020-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5日,桐梓县检察院举行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并就公益诉讼工作同行政机关代表进行座谈。会议由党组成员喻安贵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美松出席,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代表参会。 


 


 

会上,喻安贵向与会代表介绍会议背景,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性质、发展、特点进行介绍,并通报了桐梓县检察院近三年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随后,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梁大灿宣读《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主要涉及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条件、职责、日常工作等,并听取各行政机关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黄美松检察长向与会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就如何做好联络工作、细化工作机制进行强调。 


 


 

此次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系桐梓县检察院与县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水务、税务等行政机关会商决定后,由行政机关书面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兼任,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被聘任为检察官助理的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胡松说:“以前我们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不了解,有些同志不理解甚至还有抵触情绪,认为检察机关是在挑刺,这都是双方沟通不畅对彼此不了解造成的。现在检察机关聘请我们兼任检察官助理并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给双方增进互信、达成共识提供了非常好的桥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大部分行政执法权由综合行政部门集中行使,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黄美松指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经常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案件办理专业性要求很高,单凭检察官自身的知识储备往往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还可能造成部分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产生一些误解。为此,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将行政机关专业人才纳入公益诉讼办案中,目的是为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优势,实现精准监督,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极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