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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检察战线上扫黑除恶的排头兵——常传龙
时间:2020-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喜讯:桐梓县检察院的常传龙同志荣获“2019年度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常传龙,男,中共党员,2012年9月选调至桐梓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贵州法学》、《遵义检察》等刊物发表检察业务调研文章十余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年均办案数量约100件;连续5年获得“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现任桐梓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职务犯罪办案组负责人。

 

黑恶不除,国无宁日;扫黑除恶,检察担当;立足职能,重拳出击。在这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中,桐梓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常传龙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凭借过硬的政治担当和办案技能,不辱使命,为遵义赤水市“11.21”贾茂飞等人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和遵义桐梓县“12.06”邓韬等人涉黑案件的成功办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讲政治敢担当,办大案临危不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传龙同志主动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和办案技能的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讲政治敢担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迎接挑战办理大要案。2019年4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赤水市“11.21”贾茂飞等人涉黑涉恶案是常传龙同志办理的第一个涉黑案件。常传龙同志临危不惧,在时间非常紧迫、案件异常复杂的情况下领命办理该案。他夜以继日、快马加鞭地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对该案的226册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在70天内就成功提起公诉。2019年3月,常传龙同志再次领命办理一起涉黑案件,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审查起诉指控犯罪,他不惧艰难,游刃有余,顺利完成桐梓县“12.06”邓韬等人涉黑案的指控工作。


 

 


 

不怕苦不怕累,除黑恶弘扬正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常传龙同志连续办理2起涉黑案件,审查证据材料近400册,办案工作量异常繁重,办案时间异常紧迫,办案难度异常巨大,但是他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革命精神,锲而不舍、抽丝剥茧地审查涉黑案件中的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确保每一起事实的证据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能够有据可依,保证指控的每一个被告人都是有罪的,还被害人一个公平公道。他办理的广受社会关注的贵州遵义赤水市“11.21”涉黑案件的27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办理的桐梓县“12.06”涉黑案件已顺利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办案效果良好,为打击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起到了积极作用。


 

 


严律己宽待人,好榜样值得点赞。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常传龙同志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认真审查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充分做好准备顺利出庭指控犯罪,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他还围绕办案开展立案监督,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犯罪事实,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打财断血”和社会管理制度创新,起诉指控涉黑组织“关系网”等,依托办案大力开展法律监督。独乐乐,不如与众乐。常传龙同志在扫黑除恶办理案件中,不仅自己率先垂范积极学习领会黑恶案件办理的乐趣,还积极组建大要案办案组,争取其他新同志共同参与办案,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通过共同研讨、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带动周围的同志们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一起学习进步,现已形成熟悉黑恶案件办理的专门办案团队。他以点带面,以办案为依托,虚心向其他同志分享办案经验,传授扫黑除恶办案技能,为桐梓检察干警办理黑恶案件起到了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