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2
招聘职位和职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4名(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3.遵义市户籍,男女不限;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5.在我县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投资性、财产性经营收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的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04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人员及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曾经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05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就业创业证)报名时核验原件,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桐梓县人民检察院5楼506室。
4.咨询电话:15761636790。
5.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不能前来的,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3月21日-3月22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未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等额递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06
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聘用期限为1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07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51-26665001。未尽事宜由桐梓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编审:黎李竹 缪 宇
终审:娄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