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权威发布
权威发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定罪!
时间:2020-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伍某,贵州省桐梓县人。2017年5月9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桐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取保候审,2019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4月被我院依法批准逮捕,同年7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伍某被娄某等人向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经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无果。鉴于被告人伍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0年10月21日,桐梓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伍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