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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3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桐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桐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具体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下属事业单位0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桐梓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48 |
44 |
44 |
0 |
32 |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98.2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73.3万元,增加16.82%,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174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8.6万元,占95.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5.92万元,占4.93%。
本年支出合计18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06万元,占67.01%;项目支出610.52万元,占32.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2.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7.38万元,增加11.5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36万元,降低23.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1637.66万元,占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67万元,占4.57%;卫生健康支出(类)46.33万元,占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75.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6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较多,主要是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清算下达部分和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27万元,支出决算为5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在职转退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在职转退休,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导致年初预算数小于年终决算支出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61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在职转退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在职转退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在职转退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1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5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费、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0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支出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加17.1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车辆有几辆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9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本单位2020年也未发生国公出国(境)费。本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应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导致决算数未超出(等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增加2万元,降低18.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车辆有几辆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维修保养、保险费、过路费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和次数,公务接待不超标准、不超预算,导致决算数未超出(等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减少0.07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和次数,导致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支出数。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0人次,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支出内容;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15批次,70人次,支出0.21万元,主要内容为接待上级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等。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说明: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
说明: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也无相应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说明: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也无相应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说明: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也无相应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85.92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5.92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85.92万元,其中: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06万元,降低6.1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租赁费、福利费等支出数均比年初预算数少。与2020年相比,增加38.38万元,增加23.56%,主要原因是:办理大案要案增加、疫情物资购买导致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市级财政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8.7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项目概况:
该项目预算数为289万元,执行数为287.05万元,执行率为99.33%。自评结论为:2021年通过对该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办理了各类案件,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初设定的数量指标值偏低,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办理的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以及按检察工作需要采购的各种业务装备较多,导致实际完成值增加较多,下一步将对年初指标值的设定做到更加精准和细化,避免与实际完成值存在差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2、大案要案备用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项目概况:
该项目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结论为:2021年通过对该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办理了各类案件,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初设定的数量指标值偏低,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办理的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导致实际完成值增加较多,下一步将对年初指标值的设定做到更加精准和细化,避免与实际完成值存在差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3、非税成本性支出(岗位目标考核奖补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项目概况:
该项目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9.73万元,执行率为99.82%。自评结论为:2021年通过对该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办理了各类案件,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第三部分——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中涉及的功能分类类款项说明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