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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桐梓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刑事案件受害困难家庭,依托内部线索移送联动机制,精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暖心检察举措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让法治温情浸润民心、筑牢民生底线。
2024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搭载他人从桐梓县容光镇往花秋镇行驶,车辆行驶途中,黄某某因会车时侵占对向车道、临危处置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侧翻,造成乘车人娄某某死亡、其本人重伤的严重后果。经桐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人黄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刑检部门办案干警细致审查案件细节,敏锐发现该案存在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本院控申部门,开启内部联动救助绿色通道。
接到线索后,控申部门干警迅速启动核查工作,深入摸排核实被害人家属实际生活状况。经详细核查得知,被害人娄某某是家中唯一主要劳动力,肩负着赡养家庭、抚育子女的重任。其家庭共有四口人,妻子无固定收入,家中尚有两名年幼孩童,年仅4岁、2岁,因需要全天候照料年幼子女,娄某某妻子无法外出务工创收。与此同时,本案被告人黄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伤情严重,完全丧失经济赔偿能力,无法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原本普通安稳的家庭瞬间失去经济来源,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面临严峻考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困难家庭的冲击,切实缓解被害人家属的生活困境,控申部门坚持主动履职、靠前服务,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主动帮扶”。办案干警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被害人娄某某家属,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适用条件及办理流程,消除群众政策盲区。针对家属不熟悉申请流程、不会撰写材料的问题,干警全程贴心代办、帮办,主动协助家属草拟司法救助申请书,一次性清晰告知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悉心指导家属前往村委会开具家庭困难证明,全程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切实让群众少跑路、少费心。
经严格依法审查、逐级审批,我院最终为该困难家庭成功争取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这笔救助金有效填补了家庭经济缺口,暂时缓解了被害人家属的生活压力,为两个年幼孩子的生活、成长提供了基础保障,切实让困境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与检察关怀。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下一步,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将持续深耕控告申诉检察主责主业,持续健全内部线索互通、快速核查、精准救助工作机制,常态化排查刑事案件困难受害家庭,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不断优化救助服务、细化帮扶举措,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同时持续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打通司法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孟 兰
编辑:吴 佳 一审:唐银萍
二审:王益平 三审:娄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