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一看
这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烟草专卖局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烟草专卖局及时查处并对全县自动售货机排查
于是
5月22日
我院又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了
要求整改学校周边烟草售卖的检察建议

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经检察院、烟草专卖局会商两家联合出台了《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烟草专卖局加强烟草执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协作机制》机制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公益监督职能及时介入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于是才有刚才校园周边清理香烟的情况

5月27日,桐梓县检察院应烟草专卖局邀请,介入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的县城中小学周边香烟禁售清理整治行动。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未检办案团队派员参加。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以学校出入口为半径5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同时,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联合检查组当天共对城区19所中小学校周边零售店进行了走访,检查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仍有香烟在售,以及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部分店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是否明显或被遮挡。此次检查组共计对10余家学校周边零售店违法销售烟草制品行为进行现场执法。
下一步,桐梓检察院将持续发力,依托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同各相关部门一道,共建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